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大研招[2012]1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分配
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学院各专业各科成绩总分不低于360分,公共政治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公共外语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90 分。
学院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有效生源数量、学科建设、科研经费、师资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招生指标数。
复试人数原则上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因招生指标限制,部分专业复试比例可能略有波动。根据全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招生指标数及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的复试资格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若总分相同时,按公共课成绩高低排序)。(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二)
二、复试内容、方式与成绩
复试采取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形式进行。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25%;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
三、调剂
1.原则上不接收院外调剂。
2.在专业上线人数或复试人数不足计划数额时,可接收院内相关专业上线考生调剂。
3.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4.对于要求调剂至院外或校外学习的我院考生,原专业点的教师和教学与学生工作办公室积极予以协助。
四、复试小组与复试时间、地点
各学科点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按复试人数适当划分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各学科点于3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各专业复试小组人员和记录员名单及具体复试安排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3月22日上午为复试考生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到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考资格并办理报到手续(复试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全院统一复试时间为3月23日——3月24日两天,其中专业课笔试时间定于3月23日上午统一进行,3月23日下午—3月24日为各专业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各学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复试考生填写双向选择志愿表选择导师、师生见面会原则上安排在综合面试以后,由各学科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到时通知为准)。
复试地点: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大楼(具体地点以届时公告通知为准)。
五、初录
1.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加权计算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2.录取总分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 [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0.6+专业笔试×0.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0.05+综合素质面试×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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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4.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阶段即进行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7.各专业基本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二等奖获得者和普通生的确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调剂考生、委培考生、定向考生均不享受基本奖学金。
8.复试期间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9.各专业由学科点负责人会同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召集全体导师或导师代表),按照学校录取政策和学院的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并提出初录方案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全院各专业初录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六、有关注意事项及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完善资料存档;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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