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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2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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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院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分别制定我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批复试申请和初录名单。
二、 招生原则和办法
1、根据学校划拨的招生计划数及考生的考分,按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
2、按我院今年招生总人数的130%确定复试分数线。
3、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履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工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130人(已招推免研究生46人,本次统考招生84人)。
    不接收校外及校内调剂。
四、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条件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见表1,复试名单见附件1。
表1 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 总分 政治 英语 数学 电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340 55 55 90 90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学科专业、达到如表1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虑到工学硕士名额有限,部分考生也可以放弃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并申请调剂参加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申请的有关事项见我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工学硕士未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工程硕士录取。
五、复试安排
1、考生于3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2:00,到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地点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门课另交加试费200元。
3、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1)3月28日晚19:00-21:00,专业课笔试。各二级学科按照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3月29日上午8:40-5:30,全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历加试。成立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同等学历须加试二门专业课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口试考试满分100分。
3)3月29日上午8:20-下午5:30,全天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及一位记录员组成。
5)4月15日学院网上公布初录名单。
复试地点:见报到时学院通知。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六、体检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七、复笔试科目试及参考书
   笔试科目:
电气工程综合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气工程基础》,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电力电子技术》,王兆安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电机学》,辜承林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工程电磁场》,杨宪章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八、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占20%)。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考生按初、复试综合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作为录取依据;
2)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3)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 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年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
九、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9  联系人: 肖军华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批复试申请和初录名单。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工程硕士录取指标共85人(其中推免生16人,统考考生69人)。
    不接收校外调剂。
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条件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1. 报考我院“电气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且满足表2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直接按规定时间来报名参加复试。
  2. 报考我院工学硕士(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专业),并满足工学硕士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放弃工学硕士的复试并按时提交调剂申请后,可调剂到“电气工程”专业领域参加工程硕士的复试。

(1)申请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工程硕士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见表2):
表2 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总分 政治 英语 数学 电路
340 55 55 90 90
 

(2) 申请程序
(1)3月26日12:00前,符合复试资格申请条件的工学硕士考生可参照电气工程学科的录取名额,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武汉大学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呈交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学部3教学楼3211室),也可以先发传真给肖老师(复试报名时需补交原件),电话:027-68775521。申请表上必须要有本人的签名。到期未收到本人签名的复试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3月26日16:00前,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有资格参加全日制工程硕士复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者请及时留意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3)3月30日,获得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四、复试安排
1、考生于3月30日上午8:00至下午2:30,到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地点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门课另交加试费200元。
3、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1)3月30日上午8:40-下午4:00,全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历加试。学院成立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同等学历须加试二门专业课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口试考试满分100分。
2)3月30日上午8:20-下午4:00,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复试时作详细记录,及时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
3)3月30日日晚7:00-9:00,专业课笔试。按照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4)4月15日学院网上公布初录名单。
复试地点:见报到时学院通知。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五、体检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六、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笔试科目:电气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气工程基础:《电气工程基础》(上、下),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占20%)。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考生按初、复试综合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作为录取依据;
2)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3)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 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第一年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
八、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9  联系人: 肖军华
 
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