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复试
(一)接收校内调剂
1. 校内接收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2. 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上第一临床学院、调出院系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3. 校内调剂生须填写“武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写明理由,经调出院系签字盖章同意后,提交给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4.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研究院招就处审批备案。
(二)接收校外调剂
1. 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学科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985”高校中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指标的5%),调剂生的毕业和报考单位均须为“985”高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第一临床学院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2. 符合条件的校外调剂生须填写““武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写明理由,经调出学校签字盖章同意,并在3月24日前提交给第一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3. 校外调剂生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并由研究生院招就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三)接收调剂专业
药学、护理学及部分生源数量较少的专业,可以接收符合上述条件的校内、外调剂生。
(四)调剂生须经复试小组的严格复试,必要时加试笔试科目,且占招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接收的校外和院外调剂生原则上第一年不享受基本奖学金,但享受普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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