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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大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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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3年推免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已经公布,武汉大学考研网在此先把主要内容做下摘要:

    一、武大化学学院2013年推免生要求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体的申请流程及日期:本人向学院申请(9月8日-10日)——学院审核计算综合分数(9月11-17日)——分榜公布分数确定复试名单(9月17日-18日)——学生复试(暂定9月22日-23日)——确定推免(暂定9月26日)——上报推免生名册(10月12日前)。

    三、要求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提交报名后下载《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四、无骨干基础课重修记录,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或六级考试成绩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公考发表或参与发表论文,科研能力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

    具体的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3年推免生工作安排细则如下:

   

       为做好我院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申请参加化学学院推免研究生的资格
      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不良行为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学风严谨。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军训合格。
      5.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骨干基础课重修记录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对于公开发表专业学术科技论文SCI论文一篇(限第一、二作者),或参与发表SCI论文两篇,或获准专利者(排名一、二)等,科研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但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将对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6.申请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推免生(不包含由学院推荐至各科研院所及高校校际交流互推生),需由接收单位提供推免计划指标,并需本人向学院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本校保研名额。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院推免计划以学校下达名额为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生物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应用化学等,各专业至少保障招生2人。学术型硕士原则上要求硕博连读。
      四、遴选程序
      1.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查、计算申请人综合得分。
      3.分榜公布综合排名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得分和选拔比例确定各专业差额复试名单。
      4.复试分为综合面试、专业英语口试和实验操作考试三部分。各部分得分在总分中所占比例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院的有关规定和意见确定。
      5.依据复试结果,结合学生填报志愿,根据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推免原则,确定推免人选。
      6. 申请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推免生,未通过对方研究生招生复试者,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缺额根据复试后总分依次递补。
      五、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9月8日-10日,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2、9月11日-17日,材料核查、计算申请人综合得分、公示,17日下午五点半公布第一榜,18日下午五点半公布第二榜;确定各专业差额复试名单;
      3、9月22-23日(暂定),复试;
      4、9月26日(暂定),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系)内张榜公示;
      5、10月12日前,学院(系)报送推免生名册,教务部审批后,按计划领取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6、2012年10月12日-10月19日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各学院(系)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7、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向省研招办报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审批,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8、推免生于2012年10月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所有使用武汉大学推免指标的推免生,报考点推荐学校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代码为:10486);2012年11月10-14日现场确认,校验报名信息(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者无法录取)。
      六、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资远、周翔
委员:程功臻、秦后国、胡斌、朱剑平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拔评分细则

一、课程学习成绩绩点分计算

 

 

其中,X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必修课(除体育、计算机、军事理论、大学英语、政治课)的绩点分,Yi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m为纳入测评的必修课总门数。课程成绩90100分,绩点为48589分,绩点为3.78284分,绩点为3.378-81分,绩点为3.07577分,绩点为2.772-74分,绩点为2.36871分,绩点为26467分,绩点为1.56063分,绩点为160分以下,绩点为0

2.  Xi计作零分时,学分数仍计入Yi 。大学期间若有不及格的科目即使重修通过,该课程的Xi计作60分,而学分数仍计入Yi

3.  本项原始分计出后,学院复核分数时,各专业以本专业参评人中的最高分为85分,其余按比例换算。

 

二、研究成果评分

1. 科研成果评分

科研成果获奖或通过鉴定的,或取得发明专利的按表一加分,计入A1栏。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科研成果与本专业相差较远的减半计分。集体合作成果前三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成果获奖或鉴定等级由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认可。

表一:

 

等 级

国家级

省部级

省级政府部门、市级

校 级

大学生科技活动

全国性

省市级

校 级

20

12

9

7

10

8

5

18

10

7

6

8

6

4

14

8

6

5

6

5

3

鉴定成果

10

8

6

5

 

发明成果

获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计10

(专利成果与所学专业相差较远的减半计分)

 

2.社会实践成果评分

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获奖的按照表二加分,计入A1栏。因同一事迹受到不同级别表彰的,以高级别表彰计分,不重复加分。集体合作作品按相应项减半计分。

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个人表彰计入C2栏。

表二:

 

等级

国家级

省(市)级

 

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告获奖

8

6

4

7

5

3

6

4

2

 

3.发表学术论文评分

发表科技学术论文的,按表三加分,计入A2栏。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学术论文有接收函但未正式发表的按正式发表论文的80%加分。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集体合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第二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本人为第二作者,计满分,第三作者及以后,按相应项分值除以作者总数(指导老师除外)为最后得分。刊物级别由学院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定。第一作者单位及成果完成地点应是武汉大学及其联合教育基地单位,否则减半计分。

表三:

SCIEI论文

国家核心期刊

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会议论文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如:《武汉大学大学生化学学报》

影响因子≥3

影响因子<3

ISTP论文

国际会议论文(非ISTP)、全国会议论文

地区会议论文

15

10

6

3

6

3

2

1

4.本项参评成果需提交社会实践成果、科研实践成果证明材料,论文发表刊物原件、复印件、以及导师证明才予以评分。学院复核分数时,研究成果评分以参评人中本项原始分最高者为5分,其他同学按比例换算,作为最后的研究成果得分。

三、科研实践评分

1、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及业余科研评分

1)参加业余科研项目获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或学校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批准者,项目负责人得10分,其他参与者各得8分;获武汉大学创新训练计划面上项目批准者,项目负责人得8分,其他参与者各得6分,计入B1栏。以上均必须有指导老师签字证明,需出示教务部与其签发的合同书,并需注明学生参加该科研项目的起止时间及该项目名称。

(2)参加业余科研,未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并有成果者每项加5分,计入B2栏。业余科研项目参与时间少于半年的,该项目不予加分。以上均必须有指导老师签字证明,并需注明学生参加该科研项目的起止时间及该项目名称。

2、科研实践项目加分的累计项数不超过两项,超过两项的只计两项的最高分,不再继续累加。本项原始分算出后,学院复核分数时,以参评人中本项最高者为5分,其他同学按比例换算。

四、综合素质得分

1.社会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职责的,按表四加分,计入C1栏。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一学期的,不予加分;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可计0分;同一时间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项计分,不同时间可累计加分

表四: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第一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学生党总支书记

校团委、学生会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学生党总支副书记

校学生会副部长,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院学生社团负责人,班级支书,班长,年级长,学生党总支委员

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学生社团副部级干部

其他班委,校院团委、学生会部委,学生党支部其他支委,院学生社团成员,寝室长

备注:“常务”加分为其上下两级职务分之平均值。

10

8

6

3

2

 

2、学科与文体竞赛

参加学科和文体竞赛获奖的,按表五加分,计入C2栏。不同项目或不同时间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起主要作用者,按相应项计满分,起次要作用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

表五:

名次

获奖等级

国际竞赛

全国竞赛

省(市)级竞赛

校级竞赛

院级竞赛

 

备注:

“化苑杯”学术知识竞赛、奇思妙想创意大赛按校级竞赛计分

1

12

10

7

5

2

2-4

10

8

5

4

1.5

5-8

8

6

4

3

1

 

鼓励奖

5

4

3

2

0.5

 

3.表彰得分(计入C2栏)

表六:先进集体评分

 

国家级表彰

省级表彰

学校表彰

学院表彰

备注: 学生会通报表扬不作为评分依据。

主要学生干部

10

8

6

3

其他学生干部

8

6

4

2

   

5

2

2

1

 

表七:先进个人评分

国家级表彰

省级表彰

学校表彰

学院表彰

备注:校级表彰中甲、乙、丙等奖学金获得者分别计753分。三好学生标兵计8分。新生奖学金不计分。

10

8

5

2

以上加分应有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4.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

在合法刊物和媒体(网络媒体除外)上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的,按表八加分,计入C3栏。所有作品加分应有刊物录用通知证明,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同一作品被不同刊物和媒体发表或转载的,只计最高分;集体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作品发表时间需在入学年份的91201291之间。

表八:

国家级权威报

刊或新闻媒体

省级重要报刊或新闻媒体

其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地方性新闻媒体,学校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报刊

学校主办的其它报刊或媒体

学院主办的内部刊物

备注:在院刊《化苑风》和《化雨》上发表文章的,每篇计0.5分,总分不超过5分。

5

3

2

1

0.5

5.英语及计算机能力等

    通过英语及计算机能力测试的,按表九加分,计入C3栏。

表九:

英语能力

计算机能力

英语专业八级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通过

二级

三级

四级

4

2

2

3

4

 

6.本项原始分总分计出后,学院复核分数时,以参评同学中本项原始分最高者为5分,其他同学按比例换算,作为最后的其它得分。

 

五、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校院的有关规定和意见进行解释。

 

    武汉大学考研网提醒各位参加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13年考研推荐免试研究生考试的武大应届本科同学根据以上信息,提前做好准备,把需要提交的资料提前准备好,做好武汉大学2013年网上推免生系统提交工作,获得推免名额。